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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于加多宝方面提出上诉,红罐包装装潢案的一审判决尚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不过在法学界,因红罐归属问题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讨论正在持续升温。1.5亿元,这样的赔偿数额,足够抓眼球。但同时也引发了业内专业人士的深思,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只有搞清楚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有序良渚包装专利申请服务竞争的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的意义才能正真发挥出来。李明德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是一定法定权力,知识产权是为智力活动成果提供保护的法律,智力活动的成果实际上非常广泛,但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就选择了技术发明、作品、商标及其所代表的商誉还有制止不正当竞争。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郑胜利教授对于该案,则强调了财产权,郑老师认为:“加多宝申请了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假如他取得的这个权利不合法,在申请专利时应该是无效的,但最终结果是红罐包装设计成为了国家专利。从另一角度来说,外观设计可以有权属之争,但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往下走,不能做出一个判决就剥夺了他的财产权。”郑老师还强调“老百姓有一句话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比如说我引进技术,你把专利许可给我,我在这个基础上能不能改进?改进要不要事先通知你?不需要。作品也有这种差异创作。比如我写了一本小说,经过我的许可,同意你改编成电影,制作出来的电影是一个独立的作品。为什么要这样?只有让社会不断地创造、不断地前进,我们这个社会才能更好的发展。”
中科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教授认为“最初这个红罐的设计有设计者,有使用者,也有他当初的一个所谓的外观设计权存在,后来外观设计权现在不存在了,从外观设计的角良渚包装专利申请服务度进入了共用的。从另外一个角度,中国现在商标法,对于单色商标并没有提供保护,所以说主张对单色的商标的保护,现在在我们国内至少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合伙人余刚的观点与李顺德老师有相通之处,他认为,“红罐设计的主要要素是以红色为主色和王老吉三个字,王老吉继承了多年的商誉底蕴,王老吉三个字和其他的设计构成了知名商品的整体,除了红色主体和王老吉三个字以外,如果把王老吉这三个字拿掉,是不是就是红色,这个红色是不是非常普通的颜色,如果说王老吉三个字在里面占了重要的地位,把王老吉拿掉放上别的字,是不是破坏它区别其他商品的显著性,是不是就不存在,良渚包装专利申请服务混淆的问题。如果王老吉不重要,那就是红色重要,那就是所有人以为不能用红色的罐子来装凉茶或跟凉茶类似的饮料,这个实际上就是对公共领域是不是一种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