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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部门深入开展保护商标权宣传活动。
一、衡阳市工商局查处欧某经销侵犯“长城”注册商标不锈钢管商品案
2013年7月,衡阳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欧某涉嫌经销侵犯“长城”注册商标的不锈钢管,在立案调查后查明当事人经销侵权不锈钢管2吨,经营额为38700元。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衡阳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不锈钢管,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永州市冷水滩工商分局查处广州某电梯公司销售侵犯“OTIS”注册商标电梯商品案
2013年7月,冷水滩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广州某电梯公司涉嫌销售侵犯“OTIS”注册商标的电梯,在立案调查后查明当事人在永州销售八台侵权电梯,经营额为1608000元。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冷水滩工商分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804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怀化市工商局查处周某销售侵犯“雪宝”注册商标板材商品案
2013年12月,怀化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注册商标持有人投诉,对周某涉嫌经销侵犯“雪宝”注册商标板材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经销侵权板材库存货值25858元。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怀化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库存板材,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桃江县工商局查处颜某销售侵犯“晚安”、“梦洁”注册商标床垫案
2014年4月,桃江县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颜某涉嫌销售侵犯“晚安”、“梦洁”注册商标的床垫,在立案调查后查明当事人共计生产侵权床垫136个,销售金额共计74570元。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桃江县工商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库存侵权标识和违法所得,处罚款人民币33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株洲市工商局查处崔某销售侵犯“花花公子”注册商标服装商品案
2014年5月,株洲市工商局根据PLAYBOY“花花公子”品牌服装中国大陆总经销商投诉,对崔某在中国城服装市场经销涉嫌侵犯“花花公子”注册商标服装依法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销售侵权花花公子服装经营额为50920元。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株洲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库存侵权服装和标识,处罚款人民币509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株洲市石峰区工商分局查处林某侵犯“周六福”注册商标珠宝首饰商品案
2014年5月,株洲市石峰区工商分局根据举报,对林某租用石峰区某购物广场柜台,涉嫌销售侵犯“周六福”注册商标的珠宝首饰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以“周六福”珠宝加盟店名义销售各类珠宝首饰货值177万元。因该案案值较大,株洲市石峰工商分局依照相关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七、临湘市工商局查处某钓具服务中心经销侵犯“黄金眼”、“标王” 注册商标浮漂商品案
2014年5月,临湘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某钓具服务中心涉嫌经销侵犯“黄金眼”及“标王”注册商标的浮漂,在立案调查后查明当事人经销侵权浮漂,经营额19580元;经销未核准注册商标,但使用中加注注册商标标志的浮漂,经营额28900元;经销侵权套盒,经营额21820元。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临湘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销毁侵权物品,处罚款人民币439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王某销售侵犯“飘柔”、“潘婷”、“海飞丝”等注册商标系列洗发露商品案
2014年6月,长沙市工商局根据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投诉,对王某涉嫌销售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系列洗发露商品进行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14年5月分别购入侵权“海飞丝”、“潘婷”、“飘柔”、“舒肤佳”、“OLAY”系列洗发沐浴露共计893瓶,违法经营额24089.7元。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长沙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库存侵权商品,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